第一条 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第六条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第七条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 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举办本法规定的各类学校。 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必须包括相应的义务教育设施。 第十条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 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内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7-26 01:33责任编辑:何小强关键词:教育,共和,中华
知识推荐
- 印花税最新政策2023年
- 秦始皇有几个儿子都是谁生的
- 雨后春笋造句比喻句怎么写 用雨后春笋造句三年级的意思
- 索爱手机刷机工具(求索爱C510刷机软件)
- 正月十五的风俗
- 互动性高的话题 互动性高的话题关于教育学
- 北京到平遥多少公里,北京出发到平遥古城旅游路线及攻略
- Jabra蓝牙耳机操作及配对方法是什么?
- 苹果11论坛苹果手机论坛 苹果4详情
- 韩湟文言文翻译(古文翻译器扫一扫)
- 车内ac是什么功能?(车空调ac是什么意思)
- win10系统如何删除管理员账户(win10如何删除管理员账户)
- 敦煌莫高窟在哪里属于哪个市哪个县(敦煌莫高窟的详细介绍作文)
- 中国银行信用卡催收方式有哪些?
- 2023年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有没有变化(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有哪些)
- 安居客二手房(安居客二手房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