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出租(租赁加油站)
1、河北省承德市新建未营业省道加油站出租出售,手续齐全。面积11亩,商服用地,加油机未装,5个双层罐,出租200万一年,3年一交,售价3000万。
2、河南郑州加油加气站土地拍卖,总面积4514平方米,起始日期2019年10月08日,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8日,起始价2803万元。
3、湖北荆门市乡村加油站出租,面积3亩多,土地性质国有土地,加油2台4枪,6个双层罐4个50立方,2个30立方,证件齐全,营业额一天柴油3万多,汽油6千,柴油多,柴油6,汽油6,出租价80万一年,五年一交,具体面议。
加油站出租注意事项:
1、如果加油站大卡车司机比较多,可以加油送手套,报纸,这个比较便宜,但货车司机都需要。如果是私家车较多,加油送矿泉水等等。如果是政府事业单位多,价格低没用,积分送礼品会更好。
2、私营加油站最大的问题就是客户怕计量质量不行,所以要多宣传,或者直接打出横幅本站保证油品合格,如果在本站加到不合格油品,如何赔等,计量合格证要放在显眼的位置。
3、到附近小区,4S店,停车场等发传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加油站
加油站可以出租经营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租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品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
首先,经营危险化学品应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其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作为一项行政许可,不得违法转让。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国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者个人颁发的允许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证件,应当遵守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不得非法转让。租借他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变相地承受他人转让的行政许可,为法律所禁止。
最后,行政规章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得出租、出借。我国刑法所称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换言之,判断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依据的准绳是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依据行政规章。但是,我们应当看到,行政规章是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化规定,体现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和精神,在判断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可以参照行政规章。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危险化学品必须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行政许可不得违法转让的基础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九条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十条 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涂 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第三十六条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不得伪造、涂改,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
加油站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
1、甲方必须提供该加油站有关经营所需的各种有效证件(证照)齐全。
2、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如因证件不齐全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由甲方承担。如加油站不能营业,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接收加油站,要进行加油站整改和设备检修,需要一个月时间(30天)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计算租金。
4、在租赁期内加油站各种证件(证照)的年检、年审费用,电网费改收费,固定资产的调节税,每年公路开口使用费,土地有偿使用费,由甲方承担。
5、在租赁期间,加油站所产生的国税、地税、工商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济南有加油站出租或出售的吗2022年的
济南有加油站出租或出售的2022年的。山东省济南市某加油站出租出售,证件齐全,面积5~6亩,建设土地,加油机4台8枪,双层罐3个,业主自营,营业额1.6到2.6w,油价挂牌价,附近有学校、公司、商店,租价50w,售价500w。
加油站整体出租如何交房产税
租赁不是无偿使用,所以要交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具体税率由国家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第五条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