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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物业公司由社区统一管理 取消物业由社区接管

发布时间:2023-05-18 19:04责任编辑:郑果果关键词:物业,公司,管理,社区

网友提问:

物业公司该不该取缔,由所在社区统一管理?

优质回答:

物业公司该不该取缔,由所在社区统一管理?首先,提问者所说的小区由所在社区统一管理就非常的不现实。这个不能也没法跟过去比。过去一个社区才管理多少小区?过去的一个小区才能有多少人口?而现在呢,现在一个大的城市,能分几个地区?而每个地区的每一个社区管委会都管理着很多的新兴小区。同时现在的小区人口也同样是越来越多。现在的街道社区如果还是由原来的模式管理小区,他们忙不过来。这点大家不妨没事去各自当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看看,哪一个服务窗口不是排着长长的队伍?这还是每个小区里都有物业公司进行提供给业主各种相关服务的前提下,还每天都需要排长队来处理事物呢。大家想想,在现在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在没有物业公司,当地社区有可能忙的过来吗?

再说,虽然现代物业公司在对小区管理上确实有很多业主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现在的物业公司对小区所提供的服务是很全面和繁多的。可以说物业公司的服务更具有专业性,现在的小区里没有物业公司提供服跟有一个好的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完全是两种非常不同的小区环境和小区生活质量。所以说,小区特殊情况由当地居委会临时接管一段时间还勉强可能,至于取消物业公司由所在社区统一管理是不现实也不可能的。与其在想这些不现实的不如大家尽快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自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让业主委员会履行业主大会授予的权利,有效监督和管理物业公司相关服务,或者解聘不行的物业公司更换很好的物业公司。让物业公司在业委会的管控下工作。要不就干脆直接解聘物业自己管理小区,让业主大会的授权,业委会的职能有效尽责履行和运行,这样才能用业主大会授权后的业委会更好的来维护业主的利益。

其他网友回答

先回答取缔物业公司这个问题。提问人真狂啊,竟想去取缔一个合法的朝阳行业,实属胆大妄想。把一个合法企业取缔,且不说能不能实现,这因噎废食想法已属无知序列。

再回答第二问题,让社区统一管物业?

让社区统一管小区物业,是开脑洞的人一厢情愿想法,你有情,社区却无意。对于小区业主的“秋波”,社区上下不约而同地给予冷眼。

1、街道社区的职能是不含居民小区的物业服务的。且不说政企分开的要求,就是人员编制也是庞大无比,怎么可能为小区物业,社区从十数人编扩到五百人?

2、社区管物业不就是成立一个物业公司吗?社区本就有监管辖区内物业服务质量之责,再成立一个物业公司,自己管自己,合适吗?出现物业矛盾的时候,他们的意见业主会认为是公正的吗?你接受吗?

所以,大家别一门心思地让社区操持你们小区门卫、保洁等工作,社区不会干(没人员编制),也不想干(苦累脏活不说,怕是总落不得好)。

认得一个社区书记,在闲聊时谈到社区管物业这个事儿,他一听就跳起来,戏谑道:“滚!”

很多很多人提议让社区管理,其本意不是因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而是希望社区管物业能免费!思维还停留在大锅饭、大集体时代!

如果告诉你社区管小区物业,不免费!也是市场价,你还坚持你的想法吗?

其他网友回答

物业公司在国内外将会继续存在,如同其他服务业一样。据了解,不少物业公司都是微利甚至是亏损的,但有少数物业公司凭借开发公司的优势和不公平的强势地位,让广大业主“服从”管理,必须纠正!

其他网友回答

问题的答答案很清楚,物业公司不该取缔,社区不会直接管理小区物业。

首先要认清,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是改革的大趋势,绝不可能倒退回去。从观念上必须转变过来,以适应住房制度改革后面临的种种混乱思想。 房子和小区一经买下,就是业主的私有财产,对其进行管理是业主的当然权力,不可能依赖政府给你管起来。

业主没有精力、没有专业知识管理的现实困境下,只能花钱买服务,聘用专业化的物业公司替自己打理。这就是物业公司应运而生并且迅速发展的必然性。尤其是高层小区的设施设备越来越多,技术的复杂性决定了管理的专业化。否则就无法保障业主们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

一个小区几百上千户业主聚居在一起,除了家门之内自有财产,还有家门之外的大家共有的楼道楼梯、小区道路、绿化景观、地下管网、文体设施、消防设施、供水供电设施设备等等集体共用共有的”物业″财产。这些都需要统一的进行日常运行和维护,每一项都与你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一项都决定了你的房子的使用价值,还有它能否保值增值的大问题。 谁来负责这些”大家”的事?只能是专业化的物业公司。

目前出现的物业公司的种乱象,令业主们对其狠之入骨,声讨之势汹汹不绝,说到底是两方面的问题。首先是物业公司处于野蛮生长缺乏规范没有长远目标的”初级阶段”,对自己的定位很不正确。导致屡屡侵害业主权益,矛盾不断冲突不断。急待整改。 另一方面,是业主们思想转变严重滞后,不适应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更不适应自己的业主角色。总认为买下房子住进来就一切oK了,想不到还要面对物业管理的长期问题,想不到还要每月交各种不菲的银子。 这是买房人对商品房认知上的严重不足。

其实早期买房的人早已经知道”买房装修一阵子,物业管理一辈子”的真谛,可惜后来人没有亲身体验,事先并不在意楼盘的物业管理状况。甚至连购房合同中有关条款不愿多看一眼。 买货不懂货,怨谁?

总之,物业管理是小区不能少的大事;物业公司是新小区的标配。为了你能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别轻易赶走物业公司。那样做是跟自己过不去,人家离开了这个小区还有别的小区可做。要辞退物业,必须做好接替管理的应急方案,切记切记!

再说社区接管物业管理的事。 这是一种幻想,根本不会实现。

从法理上说,私有财产不能也不该由政府管理。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古今中外都是如此。计划经济时代已成为历史,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私有领域公权戒入。政府只是从立法执法角度规范社会行为,从行政政策上指导治理方向,不再介入企业管理,不再包揽一切。

社区居委会,也只是辖区居民的自治机构,属于居民群众组织,进行社会管理而已。目前也是靠地方财政的人头费运行,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管理小区物业事务。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十多年了,这是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的法律依据。其中对小区业主自治管理已有明确规定,不可能再有别的道路可走。

有法不用,有法不学,反而异想天开的奢想政府给你把啥都管起来,只能白白耽误功夫。

有空喊乱骂的功夫,不如回去把你们小区的业主组织起来,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把业主自治的大旗竖起来,真正成为小区主人。至于重建制度,另换物业公司都要从此开始,自治,自律,自管,民主,公开,公平,从而走向和谐。安居乐业。

其他网友回答

物业公司必须取缔,流氓物业公司太多,它们的存在让业主不得安生,割业主的韭菜,业主们可以自己娉请服务公司服务,谁家好,就谁家,就和买东西一样,这样服务才能提高,业主才能安心,!现在的物业就几个收费员,什么也不做,只知道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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